自贡市一无业妇女在地下停车场交易贩卖毒品,随即就被当场抓获。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去年9月25日21时许,范某电话联系家住自流井区的无业妇女钟某某购买毒品冰毒,双方最后约定在南湖某小区地下停车场交易。其后,钟某某来到双方约定的交易地点,将一包重0.80克的冰毒以200元的价格贩卖给范某。交易完成后,民警当场将其二人抓获。经依法鉴定,从查获的毒品中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份。 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钟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