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速度的加快及转型改制工作的全面展开,各种矛盾纠纷也大量产生,诉讼到人民法院的案件呈倍数增长。特别是司法改革后,法官实行员额制,法官数量的减少导致对人民陪审员的需求量急剧上升,“陪审难”问题凸显。近年来,沿滩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
一、广泛动员,科学选任。严格按照《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制定了发布公告、推荐申请、资格审查、实地考察、提请任命等增选程序。由基层组织向法院推荐,或者本人提出申请,由法院会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审查,将政治素养、文化素质、心里素质、业务素质以及独立思考能力作为审查依据,并由法院提出人选,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二、细化权利义务,增强陪审员责任感。根据《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细化陪审员权利义务。对人民陪审员享有的权利义务予以明确规定。同时,为保障“兼职”陪审员积极履职,制定陪审员参加庭审通知书、陪审员权利义务履职保证书,参加庭审通知书向陪审员及其所在单位发放,权利义务履职保证书每年由陪审员签字,强化陪审员责任感。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一是通过法官授课、庭长座谈、专家讲座等形式,为人民陪审员培训宪法、民法等基础知识。二是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技巧、事实认定等技能培训。通过模拟调解、现场观摩等方式,加强陪审员定纷止争的能力。三是定期发放一些司法信息资料及办案手册,方便他们在业余时间自学,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加观摩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庭审。
四、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后勤到位。紧紧依靠党委,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物质保障工作,保证人民陪审员办案经费、培训经费充足,有效调动工作积极性。
(陈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