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安区食药监局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该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力保障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有序、规范和安全。
不久前,市民李一(化名)在某超市购买了两盒蒙牛早餐核桃牛奶,在食用过程中发现其已过保质期,遂向大安区食药监局进行投诉。
经查,该超市销售的一箱已开封的蒙牛早餐核桃牛奶,保质期为6个月,现场检查时已超过保质期,该超市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遂依法对该超市予以行政处罚。
为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大安区食药监局加强对小超市的日常监管,重点核查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执行亮证经营情况,对过期证照及时督促办理变更、延续手续。
督促指导食品经营户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建立台账等义务,对“三无”、来历不明等问题食品严格把关,及时清理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
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经营户未领取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及时办理食品流通经营许可证延续手续、逾期未及时换发健康证及落实进货查验、清理问题食品、索证索票等工作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有序、规范和安全。
同时,通过食品安全宣传周、日常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食品经营户关于《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日常管理制度的宣传,提高其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并召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食品经营户做好食品经营自检工作等制度建设,提升食品安全自律水平。
通过一系列措施,有力保障了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有序、规范和安全,取得显著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