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贡井区法院结合审判实践,为了更好地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采取三项措施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强化与区多元调解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建立消费者维权诉调对接机制,搭建起三大调解无缝衔接的工作平台和工作机制,联合区食药监局、区卫计委等行政部门及时调解消费者维权纠纷,实现消费者快速、便捷、低成本维权。同时,健全法院与食药品、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对涉及消费纠纷的专业知识、产品安全风险和法律适用等情况,及时交流相关信息或发出司法建议。
法院先后出台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操作规程、案件调解前置等制度,完善立案、调解、速裁的工作衔接,对争议不大、有调解意向的消费维权案件力争在诉讼前端分流化解,对调解难度大的类型化案件移送法院后端精细化审查,通过专业法官会议研讨,统一裁判尺度,提升类型案件审判专业化水平,减少该类矛盾纠纷。同时,加强人民陪审员专业化水平,组织观摩消费维权案例庭审,吸纳工商行政部门等相关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增强审理消费维权案件的专业性,提高专业化审判水平。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相继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就消费合同字面意思、新、旧类型的购物风险、违约责任的理解等问题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力度,督促相关商家、企业诚信经营,提高法治意识,帮助规范生产、销售行为。2017年以来,组织干警深入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向相关协会组织、媒体等报送典型案例、宣传报道等10余篇。(陈波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