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黄某生于1977年,江油本市人。他第一次因吸毒被抓是2008年8月,当时被江油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2012年10月,因犯寻衅滋事罪,黄某被江油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14年3月13日刑满释放。
为筹毒资
男子获刑“二进宫”
据黄某交代,案发当天凌晨2时许,因急于筹措毒资,他以住宿过夜和申请按摩服务为幌子住进江油某酒店,预谋盗窃按摩女。为躲避警方追查,黄某在住宿登记时故意使用之前盗窃的谭某的身份证。在接受按摩女钟某的按摩服务中,黄某一眼瞅见对方放在他枕边的一部苹果6手机,于是趁其不备悄悄将手机藏起来。钟某按摩服务结束后匆匆离去,黄某拿起手机逃离客房。
回家后,黄某对盗窃的手机进行一番摆弄,发现其支付宝账户中还有5398元的余额,于是急忙将其中的5000元用于信用卡还款,将剩余的398元为自己的朋友蔡某手机充值。次日,黄某将盗窃的苹果6手机拿到二手手机市场销赃,并以赃款充当毒资。
2017年11月18日,黄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经物价部门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000余元。
2018年1月,江油市检察院向江油市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黄某犯盗窃罪。近日,江油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黄某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黄某归案后,其亲属代其退赃,被害人对黄某予以谅解,可以酌定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一审判决后,黄某没有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