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群众咨询 省司法厅供图
让公共法律服务看得见摸得着
本报记者兰楠
核心提示
“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大又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作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具有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在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四川省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16日,省司法厅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并编印了《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规范》一书,对推进四川省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并对其外观标识、办公环境、内部标识、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丨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丨乡镇(街道)
2018年底前,每一个县(市、区)至少建成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2020年前,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丨村(社区)
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站或公共法律顾问室、人民调解组织建立设主任1人,同时每个村(社区)应当设立一名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提供不少于4小时的现场法律服务
目标任务 2020年前实现全覆盖
《意见》要求,要适应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的平台建设功能定位,在统筹完善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的基础上,加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努力为每个乡镇(街道)、每个村(社区)、每个家庭、每个村(居)民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意见》明确,力争2018年底前每一个县(市、区)至少建成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到2020年前实现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覆盖,努力拓宽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覆盖面,着力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功能职责 七大重点工作任务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究竟是干啥的?《意见》明确,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重点要做好7项工作: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业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等;协助提供监所远程视频探视服务;积极为辖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具体负责指导、考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法律服务工作。
据了解,人员配备方面,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站长1人,由司法所所长兼任。公共法律服务站应至少有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争取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治宣传等领域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确保每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至少有3名专职人员。
入村入社 加快建立便民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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