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亚本报记者郭建民文/图
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下称《通知》),决定从2018年3月至10月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通知》对专项督察的重点内容作了明确的要求,包括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庭审、诉讼服务不规范问题;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以及开展专项督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在法院系统集中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举措,是适应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现实需要。
自贡市中级法院根据省高院《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司法作风问题专项督察的通知>的通知》和自贡法院“新时代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为切实做好司法作风建设,按照省高院和“新时代司法作风建设年”的工作部署,结合自贡法院的工作实际,向各区、县法院和市中级法院各部门制定了专项督察方案。
自贡市中级法院将采取明察与暗访(视频督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督察法院在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日常管理不严格问题,纪律作风、“新时代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等方面的情况;视频督察将重点对庭审、诉讼规范进行督察。
实施“五个针对”督察司法作风问题
自贡市中级法院将主要针对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过程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组织领导不力、学习研讨不深入、贯彻落实走过场等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并严肃处理对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学习不宣传不贯彻,或者学习宣传贯彻消极应付、流于形式,学习研讨没有记录甚至编造虚假记录等问题。
针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经营性娱乐场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并严肃处理以办公用品采购费、印刷费、加油费、住宿费等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玩乐,以案件评查费等名义滥发津补贴,接受案件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旅游安排,借道旅游、私车公养等问题。
针对庭审中存在的庭前准备不充分、庭审程序有瑕疵、不按规定录音录像、粗暴对待当事人、着装礼仪不规范,以及诉讼服务中存在的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抽烟、睡觉、闲聊、玩手机、训斥嘲讽来访群众等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被当事人、律师或媒体举报曝光,对法院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问题。
针对办公秩序混乱、日常考勤、安保工作、财务管理、评估拍卖、公车警车管理等日常管理方面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察安保工作不负责、财务管理不规范和公车警车管理不严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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