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沿滩区法院与区发改局联合出台《联合惩戒实施意见》,在三方面加强协作,构建“诚实守信、一路畅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工作机制。 按照业务范围落实联合惩戒措施。区发改局按照主管领域和业务范围,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获取政府补贴、获得政策支持、使用国有林地等。 依法公开和共享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区法院对依法纳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予以公开,区发改局主动查询名单信息,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使用名单信息,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并将区法院推送的信息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门户网站信用平台,定期向社会发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 强化联合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深入宣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和信用联合惩戒相关规定,定期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受惩戒情况,增强威慑力(李培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