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驻所调解”机构的管理指导,推进和完善“驻所调解” 工作制度建设,提升“驻所调解”人民调解员对治安案件损害赔偿纠纷调解技能,及时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近日,县司法局召开了全县“驻所调解”机构主任联络塈培训会。
全县两个驻所调解委员会、5个驻所调解工作室主任和部分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七个“驻所调解”机构主任分别就自去年6月开展“驻所调解”工作以来的工作运行、人民调解员配置和管理、办公场所配置、案件调处、金费保障等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发言,并相互交流了一些好的作法和经验。县司法局基层股就驻所人民调解工作属性、调解活动应当遵守的原则、健全完善调解工作制度、调解工作台账、调解工作档案以及对“驻所调解”工作的管理指导等方面进行了交流、讲解。县司法局副局长杨健对开展“驻所调解”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创建“驻所调解”工作的目的、意义;二是要对加大“驻所调解”工作的宣传;三是要及时上报典型案例信息;四是及时完善调解案件材料,做好案件归档立卷工作;五是加大对“驻所调解”人民调解员的培训,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员业务技能,确保“驻所调解”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王湘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