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依法移送了本年度首例涉嫌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罪案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将涉嫌犯罪的被执行人缉拿归案。在法律威严的震慑下,被执行人亲属主动将被执行人名下的两辆豪车开到了富顺法院。
据了解,2014年5月,林某在闵某、王某、冯某、云南某公司的共同连带保证下出借600万元给郭某,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出具了借条和担保书。后到期未还,林某诉至法院,诉讼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借款人分期偿还600万元债务及利息,几位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但到期后借款人、担保人均未履行相应义务。2016年10月,林某向富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又再次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但到期后,各被执行人依然未主动偿还。
面对几位不守诚信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同时前往房管局、车管所、工商局、银行等地查询几位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经查询,被执行人郭某、王某、闵某、冯某各自名下均有价值40万以上的豪车,执行法官立即在车管所进行登记扣押,但因没有车辆的具体下落,无法采取实际扣押措施。另查明郭某、王某、闵某的账户均有存款,执行法官立即对其全部采取冻结扣划措施,总计扣划234801元。另外,执行法官还发现被执行人闵某控股的云南某公司帐户在达成和解协议后有100万元进帐,但随后立即转出。种种迹象表明,各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但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隐匿、转移财产的情形,属于典型的“老赖”。
面对拒不履行裁判文书的行为,富顺法院决定对几位自然人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同时联合公安机关,于今年3月将案件线索移交富顺公安。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很快将其中一被执行人王某缉拿归案。此时,被执行人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嘱咐其亲属将其名下的一辆价值180万元凯宴牌汽车和一辆价值70余万普拉多牌汽车开到富顺法院,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案件的移送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也表明了富顺法院坚决打赢执行攻坚战的决心。当前正值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阶段,富顺法院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老赖”们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失信曝光、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多种手段进行惩戒。(廖军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