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兰楠
日前,省司法厅和省住建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省正式启动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主要采取“律师驻队”模式,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执法,而“驻队律师”必须由以律师身份执业满两年以上的律师担任。记者对《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梳理。
问题一
为啥让律师参与城市管理?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首先有职业优势和专业优势,能向城市管理执法部门提出法律意见,对不规范的执法行为要及时指出,对涉嫌违法的要建议改正,促进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意识和水平。
其次,律师作为客观的第三方,对于行政相对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能从事实、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促使行政相对人理解配合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我们希望通过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解决长期以来存在城管执法难点,化解执法过程中的对立情绪,缓解执法冲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规范文明开展,提高行政处罚执行率和城管执法公信力,减少暴力抗法和增进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从其他地区的试点情况来看,律师参与城管执法工作,在这些方面也的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负责人表示。
问题二
律师怎样参与城市管理?
《实施意见》指出,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主要采取聘请“律师驻队”的模式。“律师驻队”具体要做些啥?记者了解到其主要有7方面职责。首先,要提供法律咨询。从执法程序、法律依据、案件证据、文书案卷等环节为城管执法部门的日常执法工作提供综合咨询服务,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提供法律意见,对执法过程中遇到法律疑难点提供专业意见。
其次,要进行法治宣传、培训。对外协助城管执法部门做好其辖区法治宣传和群众教育工作,增进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理解、对城管法规的了解,尤其是将接受调查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对象作为重点宣传目标,对内则是定期组织法制员、执法队员、协管员等进行法治培训,提升城管执法队伍整体执法水平。
同时,要发挥第三方监督作用,督促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规范执法程序。要协助处理与当事人、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法律事宜。要参与重大、复杂、疑难的执法活动,及时提供法律对策,减少法律风险,化解执法矛盾。要提供法律援助。同时,做好与所服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约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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