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在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上强调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
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
景汉朝吴知论出席 徐家新主持
6月15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部署视频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景汉朝、中央编办副主任吴知论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家新主持会议。
周强指出,推进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配套指施,对于推动审判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简化办案层级、落实司法责任制具有重要意义。自2016年开展改革试点以来,各试点法院努力探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积累了有益经验。今年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通知》,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提出了具体改革意见,明确了工作重点,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扎实推进改革工作。
周强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对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作出重要部署,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深刻认识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是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必然要求。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改革,加快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模式,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周强要求,要准确把握工作重点,加快构建符合司法规律和人民法院实际的内设机构体系。要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立足法院实际,遵循司法规律,优化职能配置,精简内设机构数量,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要科学设置审判业务机构,既要有利于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也要有利于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后实现有效的审判管理监督。要始终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整合设置非审判业务机构,强化服务保障功能,探索行政职能集约化管理、辅助业务社会化外包等做法,确保非审判业务机构数量不超过审判业务机构数量。要严格改革纪律要求,加强工作指导和审核把关,严格遵循审批备案程序,确保内设机构规范设置。要认真做好干部安置工作,积极探索改革后干部合理安排的路径和方法,拓宽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切实维护队伍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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