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流井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先后破获伪造印章、保险诈骗、信用卡诈骗案,有效维护了正常经济秩序。
2006年底,自贡市某化工院经批准,获得了东兴寺一块国有土地的开发建设使用权。2011年、2013年,该院与威远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合作开发建设商住楼项目,并取得了相应的法定审批手续。不过,手续主要经办人、某房地产公司代表江君(化名)借口“办理业务方便需要”,在成都一家印章公司私自刻制了一枚某化工院的公章。2015年,江君持伪造的《合作开发补充合同》到相关部门,将合作开发的证件转移到了房地产公司名下,为此给某化工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今年1月4日,自流井警方以江君涉嫌伪造印章罪,将其刑事拘留。
2017年底,自贡市某保险公司向自流井警方报案称,在公司投保的一辆奥迪Q5越野车,两个多月前在宜宾市的百花镇撞上公路护栏,修车花费了9万多元,车主王向(化名)向保险公司索赔。经保险现场查勘员初核,发觉司机有顶包驾驶、诈骗保险金的嫌疑。接案后,经侦民警前往事发现场,分析了案情。在获取较为充分的证据后,民警对王向进行了询问。最终,王向在大量证据面前,最终承认了当晚酒驾引发交通肇事后,找来儿媳妇“顶包”、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事实。王向因构成保险诈骗罪(未遂),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7岁的富顺人张天(化名)在2013年年初在某银行自贡分行申请办理了一张牡丹信用卡。从2014年8月到现在,张天使用此卡透支本金7万多元。经银行多次催收,超3个月的还款期限后,张山依然不还,恶意逃避银行催收。在泸州警方的协作下,涉嫌信用卡诈骗的张山犯罪落网。
目前,三起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