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晚,荣县法院组织执行局全体干警,由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雪敏担任总指挥,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展假日、夜间执行行动,进一步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加大执行力度,制裁逃避、拒执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利益。
郝某诉自贡某商贸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自贡某商贸公司分期偿还郝某借款本金450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被告自贡某商贸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2015年7月14日,原告郝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自贡某商贸公司履行了一部分义务后,尚欠19000元及利息未履行。
执行法官考虑到自贡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某酒店周末晚上营业款相对较多,便筹划开展假日、夜间执行行动。5月12日晚9时许,该院20名执行干警在机关大楼前整装待发,接到执行总指挥张雪敏通过单兵系统发布的行动指令后,干警们迅速前往被执行人自贡某商贸公司经营场所展开搜查。
到达现场后,执行庭长余文勇向自贡某商贸公司经营的某酒店前台出示搜查令后,干警们即展开搜查。该酒店前台告知执行干警,自贡某商贸公司法人、股东及酒店财务均在外地,目前仅有酒店负责人尚在荣县。余庭长即与该酒店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尽快赶至现场,后又与该公司股东董某某电话联系,责令其尽快履行义务,董某某承诺核实后尽快履行。
当晚,执行干警对该酒店的账本和现金进行了清点,共扣留现金1443元、账本及入住记录等财物,并责令自贡某商贸公司尽快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均作出承诺尽快履行。
(李语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