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就各区县政法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怎样的成效、亮点?以怎样的精神面貌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近日,四川法制报记者专访了贡井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李善鸿。
李善鸿书记谈到:十八大以来整个贡井政法系统严格按照省市政法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做了大量的工作,整个贡井政法系统和政法队伍在这几年来有很多很明显的成效。
2012以来,区委政法委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先进基层政法委1次;全区综治、维稳工作连年获得全市“双优”称号;2012年贡井区被评为“完成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目标先进区”;连续3年获得“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荣誉称号;2012年、2014年、2015年、2016年全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连续居自贡市各区县第一,尤其是2016下半年居全省183各区县第4位;贡井区被评为党的十八大“全省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区综治办被评为“省综治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四川省党委政法委先进单位”。
持续以中心工作为目标,助推全区经济发展,在工作当中,为经济建设的报价护航,整个政法系统在近年来做了大量的工作。十八大以来,整个贡井的经济环境趋势稳和,涉及到企业,像资金链断裂等问题,政法委在整体的谋篇布局上充分发挥了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的职能作用,统筹、扶持经济发展,除法院涉及到的数据以外,这几年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慎用、扣押等方式来帮助企业,能缓口气的缓口气,若企业的流动资金一下没有了的话,那么这个企业可能就死了,但是贡井政法系统在这方面的工作依法办事,同时涉及到内部的工作当中,从企业的实际生产出发,发展工作很明显。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为给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公安分局这几年来也做了大量的工作,涉及到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在处理好这个节点上面,公安分局不仅仅是为了维护秩序,很多时候还扮演着调解、调停的角色,更好的帮助企业发展,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区委政法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政法工作职能保障服务全区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区政法系统服务经济发展工作。2012年以来,区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5096件,5年平均结案率90.57%。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37件4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6件31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件11人。区公安分局破获经济犯罪案件226件,挽回经济损失1100余万元;区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06件,提供法律援助7144人次。2017年,建立具有示范作用的“自贡航空产业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处中心”,服务贡井区重大项目产业发展。
持续管控结合,保持社会和谐稳定,贡井区检察院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下了很多功夫,如航空产业园建设,不仅仅是贡井,对全市来说都是重点项目。涉及到征地拆迁,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还有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设施建设,检察院从自身角度出发,给成佳镇、工业园区还有其他有关部门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在这方面预防“活干了还赔人”的情况。在13年推进这项工作以来,无论是在整个航空产业建设方面,还是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位干部有职务犯罪或贪污腐败行为。
李善鸿说,在维护整个社会稳定方面,近几年来,贡井政法部门把信访维稳工作放在了非常突出的位置,在维护“党政同治”、“一岗双责”下了很大功夫,在涉及如何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也专门设置了一些办法,推动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2012以来,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摆在突出位置,实现了党的十八大、“两节”、“两会”等敏感时段和重点节点的持续稳定,保持反恐防暴和反邪教的高压态势,全区未发生1起到省进京大规模集访信访,未发生1起群体性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5件次,没有出现1起因未评估或评估不到位引发的涉稳问事件。通过多措并举,成功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200余条,每年不稳定因素化解率均保持在90%以上。
持续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生活安居乐业,坚持把综治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13个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了综治维稳中心、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村(社区)警务室建设率达100%,“雪亮工程”一期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行;2012年以来,全区共排查矛盾纠纷6763件,调解成功6302件,调解成功率93.2%,无一例“民转刑”案件发生,实行重点地区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分析,着力开展重点整治,切实强化重点地区的综合性治理;共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20个,治安突出问题和治安复杂场所整治率达100%。
持续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形成优质成果,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筱溪街青杠林社区被确定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首批典型示范社区。2013年,结合省市综治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契机,构建了“管理信息化、服务组团化”的社区网格服务管理新模式,全区乡形成了“社区(村)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人有责”的工作格局。探索建立隐形矛盾疏导化解机制,制定《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实施意见》,成立贡井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在贡井街老街子社区、筱溪街青杠林社区、大群团“晨曦心灵驿站”和旭川中学启动试点工作,在全市形成示范作用。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推动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流动。出台《贡井法院员额退出办法及交流办法》《贡井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办案团队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区检察院在现有检察官员额制基础上,推动建立纳入员额管理检察官的退出机制,完善主任检察官、主办侦查员办案责任制,建立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全面推进刑事涉案财物管理,全区司法机关对现有涉案财物均做到全部入库,物随案走,有迹可循。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专人专案,统一裁判标准,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确保审判的公正权威高效。积极探索检察系统“大部制”改革,借鉴试点院经验开展大量前期准备工作。持续深化公安改革,出台了《贡井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强化了辅警工作规范性。
持续提升队伍素质形象,彰显队伍实力,政法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政法领导班子为龙头,强化政治建警,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2012年6月,区法院党支部被中组部表彰为“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化“政法委统筹专题学、政法单位负责业务学、基层所队实践深入学”三级教育培训模式,创建“贡井政法讲坛”、“法官讲坛”、“检察官讲坛”学习平台,教育培训体系不断完善。深入开展“警民亲”、“转变作风•司法为民”等活动,深化政法系统作风巡察机制,作风转变不断强化。深入开展羽毛球、乒乓球、演讲比赛、文艺汇演等文体活动,促进干警身心健康发展。政法文化不断丰富,区检察院2015年拍摄的未检题材微电影《此间少年》,区法院2016年拍摄的解决执行难题材微电影《不会放过你》均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袁志美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