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赵与小钱几年前结婚,并育有子女。婚后,丈夫小钱在外做生意,小赵则在家相夫教子。在外做生意期间,认识了生意伙伴小孙,在生意来往间,小赵逐渐将昔日的生意伙伴逐步变成了“男女朋友”。此后,小钱多次向小孙转款,先后用于小孙购买住房、车辆,双方之间日常微信转账、红包频繁,先后涉及资金累计达到六十余万元。2017年初,小钱的妻子小赵发现了自己丈夫的婚外情。为追回丈夫送给小孙的两人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财产,小赵向法院提起诉讼。
沿滩区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小孙认为,钱是小钱自愿赠送,有些是节假日互赠红包,不应退还。小赵认为,自己丈夫与小孙之间“男女朋友”关系存续期间才发生的转账、微信红包等,单笔金额及累计金额很大,不能单纯认定为节日红包的性质。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明确,为稳定双方情绪,避免发生更多纠纷,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的劝解,双方都冷静下来,认为既然事情已经发生,有问题就要解决,对于小钱转给小孙钱款购房、购车的事实,小孙在调解中表示认可,并就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孙愿意分批向小赵退换钱款30余万元,并约定将小赵丈夫转款所购买的车辆过户给小赵。调解结束后,这起因丈夫出轨引发的财产纷争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马燕华 四川法制报记者 郭建民) |